证券代码:832223 证券简称:配天智造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江苏艾通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通华”)、苏雪根先生合资设立江苏配天智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配天智造”)。江苏配天智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5,5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55%的股权。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对控股子公司出资额的议案》,公司将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减少至4,9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与江苏配天智造股东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如股权转让、定向减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调整出资额有关的交易文件。 近日公司与江苏配天智造股东艾通华、苏雪根先生经友好协商,对调整股东对江苏配天智造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对江苏配天智造 的认缴出资金额减少 600 万元至 4,9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49%的股权;艾 通华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增加 600 万元至 2,4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24%的股权;苏雪根先生出资金额不变。调整后江苏配天智造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900 49% 货币 江苏艾通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400 24% 货币 苏雪根 2,700 27% 货币 总计 10,000 100% 货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合 并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30,376,365.2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52,290,228.96 元。江苏配天智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44.7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997,838.79 元,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期末总资产、净资产比例的 5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条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对控股子公司出资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调整江苏配天智造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事项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艾通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如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路 159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如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路 159 号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信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万建斌 控股股东:南通淡水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万建斌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苏雪根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占上村(6)南洋浜 40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配天智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如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路 159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喷涂加工;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调整对子公司的未出资金额,不涉及具体出资。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配天智造股东艾通华、苏雪根先生经友好协商,对调整股东对江苏配天智造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 缴出资金额减少 600 万元至 4,9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49%的股权;艾通华 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增加 600 万元至 2,4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24%的股权;苏雪根先生出资金额不变。调整后江苏配天智造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900 49% 货币 江苏艾通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400 24% 货币 苏雪根 2,700 27% 货币 总计 10,000 100% 货币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调整而进行的。公司以中高端数控装备及核心功能部件为基础,形成了智能化无人工厂的全套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兼具自动化、数字化及智能化的一站式服务,并先后在安徽、深圳设立智能化无人工厂。为体现公司智能化无人工厂的可复制性以及对该经营模式的拓展,公司于 2023 年与艾通华、苏雪根先生合资设立江苏配天智造,在江苏南通搭建智能化无人工厂,面向通信和储能领域为周边企业提供加工制造服务。 江苏配天智造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该公司的设立为公司机床及智能化无人工厂的销售带来了正向影响,为促进该合作模式的推进带来积极的作用,江苏配天智造少数股东对其未来的发展表示认可,有进一步的投资意向。公司与江苏配天智造少数股东经友好协商,对调整股东对江苏配天智造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减少 600 万元至 4,900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49%的股权;艾通华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增 加 600 万元至 2,4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24%的股权;苏雪根先生出资金额 不变。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对江苏配天智造将不再控股。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调整是从公司长远战略角度出发做出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但行业发展及后续管理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内部管控机制,明确经营策略,组建优质的管理团队,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