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6153 证券简称:明邦物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其他(挂牌公司分公司) 挂牌公司分公司 司 执行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粤 0104 执 46430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案号:(2024)粤 0104 执 2364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公告编号:2024-045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明邦物流控股有限公司(DNJ HOLDING COMPANYLIMITED)应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康捷通物流有限公司返还 预付款人民币 241081.2 元及利息(计算标准:以人民币 241081.2 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 二、被告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公司对被告明邦物流控股有限公司(DNJ HOLDING COMPANYLIMITED)的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康捷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 案受理费人民币 4916.22 元、保全费 1725.41 元,均由被告明邦物流控股有限 公司(DNJ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承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目 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情况。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45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