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807 证券简称:信力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37 人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7 人 2023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4,909.97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2,181.74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046.25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144.38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6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明学,200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3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包婕,2020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4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兆钢,2008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1 家,新三板公司数 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