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10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5:00—2024年12月19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40 新眼光 2024 年 12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二位律师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 10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审议《关于提名吴登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于斌如先生因个人创业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推荐,监事会现提名吴登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关于提 名吴登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邮件、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 10 号 四、其他 传真:021-55090806-8011 邮箱:xyg430140@163.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