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尚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4年12月0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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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5775      证券简称:用尚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目标,公司拟与宁夏浩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万丰能源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金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240 万元,占股 40%,宁夏浩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货币方式出资 360 万元人民币,占股 6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设立参股公司认缴金额为 2,400,000.00 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2023 年)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17,502,931.38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59,106,898.69 元。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2023 年)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04%,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2023 年)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06%,同时占公司 2023 年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均未达到 5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重大资产的判断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夏浩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宝湖海悦嘉园 8 号综合楼
8 层 06 办公

    注册资本:80 万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陈振华

    实际控制人:陈振华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丰能源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 2 号院 1 号楼 1 层 3848 号(以工商登
    记为准)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
    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
                                                                比例

      北京用尚科技 240 万元        货币    认缴      40%

      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浩东企业 360 万元        货币    认缴      60%

      管理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浩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万丰能源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基金 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240 万元,占股 40%,宁夏浩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货币方式出资 360 万元人民币,占股 60%。


                                                                          公告编号:2024-025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有利于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把握当前政策机会以及在新的技术发展方向做好布局。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与公司原有业务不重叠,投资可控,未来市场相对明朗,对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正向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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