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82 证券简称:康达新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塘唇青年路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沈剑山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蒋玉明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年度综合授信。公 司 2025 年度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开具信用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国内保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剑山、副董事长沈沉及关联方东莞市昌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及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为公司纯受益交易,关联董事沈剑山、沈沉免于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 年度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融资(其中敞口额度 1500 万元,低风险额度 2500 万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其中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拟由公司提供自有的保证金、存单或商业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康晟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邵阳康晟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山先生、股东沈沉先生、徐丽花女士、陈婉姣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质押公司专利权,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为公司纯受益交易,关联董事沈剑山、沈沉免于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资产抵押向东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 年度拟以公司权证号为房地产粤房地权证莞字 第 1800536472-74 号、东府国用(2007)第特 130 号物业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本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意本公司以持有的保证金、票据、应收账款为本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山先生、股东沈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融资(其中敞口额度 8000 万元,低风险额度5000 万元),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开立信用证、买/卖押汇、贴现、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为公司纯受益交易,关联董事沈剑山、沈沉免于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 年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上述授信额度拟由沈剑山先生、沈沉先生、徐丽花女士、陈婉姣女士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为公司纯受益交易,关联董事沈剑山、沈沉免于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 年度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上述授信额度拟由沈剑山先生、沈沉先生、徐丽花女士、陈婉姣女士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为公司纯受益交易,关联董事沈剑山、沈沉免于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副总经理沈爱武先生直接持有东莞市必思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思福”)20%股权,并在该关联公司担任监事一职,必思福为公司关联方。公司预计 2025 年从关联方必思福购买电气元器件,预计总金额为 500,000.00元; 2、公司直接持有江苏碧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碧康”)30%股权,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剑山先生在江苏碧康任执行董事一职。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碧康就张家港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发电项目签署运维保运承包合作协议,为其提供有偿运维保运服务,同时销售关联方江苏碧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配套设备及零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沈剑山、沈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以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