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cn 或 www.neeq.cc)为刊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司依照《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 息披露》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 作,并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包括 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 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 和临时报告等。 / 第二百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应当修改本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 改后,本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章程记 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 / 第二百二十六条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本章 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 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 办理变更登记。 / 第二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会修改 本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 修改本章程。 / 第二百二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后,董事会 应及时指派专人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 案。 /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 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 告。 / 第二百三十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 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 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 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 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 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第二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 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 的规定相抵触。 /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歧义时,以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三十三条 除特别注明外,本章程 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以下”、 “不超过”、“不足”、“以外”、“低于”、“多 于”、“超过”不含本数。 /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 / 第二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 / 第二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司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律约束力。 (二)新增条款内容 一、第十五条 2015 年广州包装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1900 万元,广州轻工工 贸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100 万元。 二、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增资出资 实缴出资额 持有股权 出资 出资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比例 时间 方式 发 广州包装印刷集团 2011 年 7 月 净资产和货 起 2850 2850 95% 人 有限责任公司 31 日 币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 2011 年 7 月 净资产和货 150 150 5 有限公司 31 日 币 增资 广州包装印刷集团 2850 1900 4750 95% 2015 年 11 月 净资产和货 后 有限责任公司 18 日 币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 2015 年 11 月 净资产和货 150 100 250 5% 有限公司 18 日 币 无偿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