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177 证券简称:人印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总经理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会议细则 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 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 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 理层有效执行股东会、董事会, 理层有效执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 办公会决议,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主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 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除行使《公司章程》 删除股东大会 规定的职责外,还行使以下职责: (二)组织制定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股东大会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 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资金运用的权限: 第十八条 资金运用的权限: 根据《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 根据《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资金收 司章程》及《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由总经 支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由总经 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1.审批用款额 3 万元至 10 万元(含) 的预算内办公经费的开支及报销;审批 用款额 10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每月 正常的经营性支出(如税费、正常工资 性、社保等)。 2.审批原材料 5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 的主料采购;20 万元至 50 万元(含) 的辅料采购。 3.审批 5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的发 外加工费。 4.审批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单项预算 1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 制度。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由总经理委托其他副总经 不能主持时,由总经理委托其他副总经理主持。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 理主持。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 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 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通常包括: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的公 (二)督办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司年度经营计划、发展规划、资金投资、 (三)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 重大投资项目、财务预算、财务决算、 (四)跟进和安排生产、消防、交通安 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国资收益收缴等 全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方案,以及董事会决议需要落实解决的 (五)讨论生产经营其他重要事项。 有关问题; (二)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重大事项,审议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 子公司及提交的重大经营(工作)计划、 财务费用预算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拟 订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和奖惩方案;在 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研究决定公司重大 财务支出事项,研究审批日常管理经营 中的重大费用开支事项: 1.审议批准除公司独自或联合集团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新设、 增资、合资等股权投资项目外,其他股 权投资项目的立项;单项预算人民币 1 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公 司本部及下属企业 3000 万元以上 1 亿 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 2.审议批准购置固定资产、电脑软件等 其他资产,单项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 下的资产购置。 3.审议批准符合公司重点发展方向总 额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的投资、 改造、维修项目。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内100万 元以下的资金借入具体实施方案。 5.审议批准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含)以上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项目。 6.审议批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30万元(含)以上的环保工程、消防工程、房屋修建维修装修工程以及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外包施工等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中介代理的合同。 7.审议批准大宗物资(生产使用的物资除外)采购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万元(含)以上,生产使用的物资采购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含)以上和购买服务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 万元(含)以上。 8.审议批准不涉及核销企业所有者权益,单项资产损失 30 万元以下的财务核销。 9.审议批准用款额 30 万元以上属于非经常性的支出。 10.审议批准原材料 100 万元以上的主料采购; 50 万元以上辅料采购。 11.审议批准 100 万元以上的发外加工费。 12.根据公司需求对供应商进行询价,审议批准工程预算在 10 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询价。 13.扶贫和捐赠活动,遵循上级单位统一管理的要求,扶贫和捐赠资金经总经 理办公会通过后,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14.公司本部单笔资产评估值3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审核批准职权范围内的资产处置事项除外)。 (三)研究决定公司及子企业的下列重大事项(需报人印股份董事会备案):1.制订年度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制订超出年度融资计划的资金借入方案;决定年度融资计划内,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下的借款(上述均不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超过65%); 3.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人民币30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下,且不超过 500 万的对外投资行为,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及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需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决定公司本部单项预算500万元以下且小于本企业最近 一期合并报表净资产 50%的固定资产投资。决定子企业单项预算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且 小于本企业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净资产 50%的固定资产投资; 3.其他重大事项。 (四)研究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 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拟订公司内部 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研究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及党组织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 (六)研究决定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七)审议公司参股企业股东会、董事 会会议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