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而享有的对乙方的全部债权。 4、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申请执行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5、质押期限 质押登记期限根据主合同期限确定。 (三)保证合同 1、签订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债权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海涛 乙方(保证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原 2、被担保的主债权 甲方依据其与肃北锐成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而享有的对肃北锐成的全部债权。 3、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4、担保方式 (1)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甲方应付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承租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按期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 的,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3)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作出责任减免,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承租人自己所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5、保证期间 乙方对被担保债务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依主合同之约定甲方宣布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合同 1、签订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担保保证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原 乙方(反担保保证人):烟台天成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军政 2、反担保方式及责任 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当肃北锐成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其债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的 30%(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反担保期限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在原担保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完全解 除且因担保产生的所有债权得到完全清偿之日止。 4、反担保保证措施 (1)乙方同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作为反担保的标的物。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上述反担保财产,并确保上述财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2)乙方若出现重大违约违法或财务恶化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担保,乙方应予提供。 (3)乙方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以及其他可能对甲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做出令甲方满意的安排,否则不得从事上述行动。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