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87 证券简称:微诺时代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6,273.58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1,308.2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236.42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J 金融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88.0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937.6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北京兴华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及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耀良,2002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累计 1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丽萍,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所执业,2024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时彦禄,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 所 执业,2024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8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会计师事务所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