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53 证券简称:富得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2.00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不存在交易均价。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不包括大宗交易) 公司目前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 日无交易量。公司最近一次股票交易(不包括大宗交易)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当日集合竞价成交量为41,000股,成交价为2.88元/股。最近两年,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无具有参考性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二)公司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半年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45元、1.37 元、1.29元。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基础上,本次回购价格高于最近两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三)前期股票发行情况和实施权益分派 1、公司自挂牌以来进行过1次定向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公开转让 新增前总股 新增股份 新增后总股 发行价格 时间 份(股) (股) 份(股) (元/股)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6,800,000 9,000,000 35,800,000 2.58 2015年公司完成股票定向发行900万股,每股价格2.58元,定价主要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情况、行业平均市盈率等因素,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最终确定。 2、公司自挂牌以来进行过2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如下: 除权除息日 股利所属期间 每 10 股派现数(元) 2022 年 6 月 24 日 2021 年度 1.00 2023 年 6 月 15 日 2022 年度 0.30 (四)历史股份回购实施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进行过股份回购,因此不存在前期股份回购价格。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各类强化复合地板和浸渍纸饰面多层复合地板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根据新三板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木制品制造-地板制造(行业代码C2033)。公司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 证券名称以 每股收益(元) 每股净资产(元/ 市盈率(动态) 市净率 及代码 股) 德 尔 未 来 -0.04 2.53 85.41 1.39 002631.SZ 菲 林 格 尔 -0.04 2.73 -51.00 1.21 603226.SH 大 亚 圣 象 0.12 12.19 9.87 0.50 000910.SZ 丰 林 集 团 0.01 2.39 31.10 0.68 601996.SH 平均值 0.01 4.96 18.85 0.95 富得利 -0.08 1.29 -24.22 1.56 注 1: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数据取自 2024 年半年报。 注2:上述数据来源为wind金融终端,股价采用 2024年11月21日数据。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2元/股计算,对应的市盈率为-24.22倍,对应的市净率为1.56倍。公司市净率水平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由于公司业务与同行业德尔未来、菲林格尔较为相近,市净率水平也与上述两家较为接近。 综上分析,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挂牌以来股票发行和权益分派情况、每股净资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结合公司回购目的,本次股份回购定价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13.69%。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9,8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要约期限届满,若股东同意接受回购要约(以下简称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将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公司将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07,500 48.62% 17,407,500 48.62%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92,500 51.38% 13,492,500 37.69%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4,900,000 13.69%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4,900,000 13.69% 总计 35,800,000 100.00% 35,800,000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4/11/2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的分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 490 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8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2,713,921.34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3,864,941.58 元,存货账面价值 12,329,627.67 元,应付票据余额 7,000,000.00 元, 应付账款余额 6,155,157.48 元;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28,519,250.00 元。资产负债率48.95%,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69.71%。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为了降低银行利息费用,2024 年 7 月-9 月公司 已提前偿还杭州银行湖州分行抵押贷款 1,100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已明显降低。目前公司资产结构良好,整体流动性较好,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考虑到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将陆续收回,可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受宏观经济尤其是房地产市场影响,地板行业整体规模出现调整。公司出于经营战略考虑,一方面逐步减少了 OEM 业务,随着 OEM 客户按期回款,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降低,现金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为保证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公司自有品牌销售业务正平稳开展,产品结构也不断优化。在目前公司战略背景下,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营运资金有限,闲置资金明显增加。公司投资趋于谨慎,短期内无大额投资计划。公司信用长期良好,无债务违约情形,银行贷款抵押物充足,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高,如果未 来有新的大额资金需求,短期内能够通过银行贷款来补充流动资金。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模拟计算,回购前后主要财务 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回购资金总 2024 年 6 月 30 项目 额上限占各项目 回购后 日(未经审计) 比重(%) 总资产 90,169,3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