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1)《关于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2)《关于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4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职工代表 43 人,其中吴福东、曹阳、王远康、万宝、杨玲玲、高歌、胡福珍、林庆宝、张兆颐、王文飞、胡静、沈悦、吴从娟、徐艳丹、王雄、张辉、马健、金晶、潘建华、陈鑫、蔡雪梅、刘雅娟、查宏燕、潘琢瑶、饶乐、翟厚文为本次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信息披露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6)、《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67)、《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审查反馈意见 等要求,公司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2)、《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3)。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阶段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规定的合法 合规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八)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九)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风险提示; (十二)备查文件。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的规定 八、结论性意见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南京试剂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