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4648 证券简称:中纸在线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李建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2018 年 1 月 25 日,甲方(甲方一北京京纸集团有 公告编号:2024-050 限公司、甲方二北京制浆造纸试验厂)与乙方(乙方一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二李建强)签署了《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协议》,关于业绩承诺方面,上述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内中纸在线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为:2018 年度的预测净利润为 2,128.83 万元;2019 年度预测净利润为 2,849.25 万元;2020年度预测净利润为 3,535.50 万元,累计预测净利润为 8,513.58 万元;若中纸在线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预测净利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一方或共同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股份回购通知后 1 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购买甲方届时持有的全部中纸在 线股份。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 披露的《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11 日,甲方(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 与乙方(乙方一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二李建强)签署了《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之业绩承诺协议》,关于业绩承诺方面,上述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内中纸在线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为:2018 年度的预测净利润为2,128.83 万元;2019 年度预测净利润为 2,849.25万元;2020 年度预测净利润为 3,535.50 万元,累计预测净利润为 8,513.58 万元;若中纸在线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预测净利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一方或共同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股份回购通知后 1 公告编号:2024-050 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甲方届时持有 的在本次股份收购中取得的中纸在线股份。上述事 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中纸在 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述业绩承诺期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上 述业绩承诺到期后,2021 年 2 月 24 日,甲方(甲 方一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二北京制浆造纸 试验厂)与乙方(乙方一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二李建强)签署了《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收购之业绩承 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上述到期承诺进行补充调 整:业绩承诺期调整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三年,约定业绩承诺期内中纸在线,累计预测净利润 为 4,710.89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2021 年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 1,605.88 万 元、2022 年实际净利润-4,778.01 万元,2023 年实际净利润-3,154.65 万元,三年 累计净利润-6,326.78 万元低于预测净利润 4,710.89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指 标。 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制浆造纸试验厂有限公司(系北京制浆造纸 试验厂改名后的名称)已向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李建强发送《关于履行股 权回购义务的通知函》及《律师函》,要求按《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协议》、《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收购之业绩承诺协议》、《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收购之业绩承诺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回购股份。江 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李建强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到上述《律师函》。 三、承诺未正常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业绩承诺已到期并未能如期履行。目前,上述业绩 公告编号:2024-050 承诺已触发回购条件,且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制浆造纸试验厂有限公 司已书面通知要求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李建强进行回购,可能发生股份回 购及后续事项;如按业绩承诺双方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回购,可能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公司股东江苏和阳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李建强与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 和北京制浆造纸试验厂有限公司积极协商中,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中纸在线 (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协议;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之业绩承诺协议;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收购之业绩承诺协 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通知函及律师函。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