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02 证券简称:多立恒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 (预留及首次授予部分)公告(更正后)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限、回购并注销。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定向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包括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 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披露的《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七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之“三、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解限期”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和“第九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四)个人业绩指标”规定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期间 解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限售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50.00% 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限售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50.00% 日起 36 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期间 解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33.33% 第二个解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33.33% 第三个解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33.34% 在解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限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限事宜。当期解限售期满后,未满足解限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个人业绩指标 1、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及解限或行权时须持续在岗,且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①严重违纪行为,参见《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章节; ②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解限或行权期上一年度,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的个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 ④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是否达到解限条件进行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限,考核当年不能 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是否达到解限条件进行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限,考核当年不能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两名激励对象自行辞职,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合计回购注销 6,572 股(包括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 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调整后 P(回购价格)= 0.63 元 公司本次定向回购资金总额为4,140.36元(包括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 拟注销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股票数量 占授予总量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00% 二、核心员工 1 杨春龙(预留授予) 离职核心员工 848 847 0.10% 2 杨春龙(首次授予) 离职核心员工 2,438 0 0.28% 3 喻斯海(预留授予) 离职核心员工 848 847 0.10% 4 喻斯海(首次授予) 离职核心员工 2,438 0 0.28% 核心员工小计 6,572 1,694 0.76% 合计 6,572 1,694 0.76%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22,276,021 54.69% 22,269,449 54.6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41,194 42.58% 17,341,194 42.58%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1,112,147 2.73% 1,112,147 2.73% 股计划等) 总计 40,729,362 100.00% 40,722,790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业务调整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免去龚小平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龚小平先生涉及的相关股份限售。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的分析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223,345,092.16 元,净资产为 107,911,834.01 元,货币资金为 98,148,107.07 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4,140.36 元, 回购资金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的 0.0019%,净资产的 0.0038%和货币资金的 0.0042%,公司有足够资金支付回购款项。本次股份回购与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