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 ②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高浩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 注册资本:3,16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30895W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交投集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浙江省国资委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对交投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并由交投集团对其下属参、控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 3、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浙商证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吴承根 男 1965 年 7 月 董事长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王 俊 男 1982 年 3 月 副董事长 2023 年 6 月 2025 年 9 月 董事 2023 年 12 月 钱文海 男 1975 年 3 月 2025 年 9 月 总裁 2023 年 11 月 阮丽雅 女 1983 年 1 月 董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陈溪俊 男 1964 年 7 月 董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许长松 男 1975 年 1 月 董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沈 思 男 1953 年 6 月 独立董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金雪军 男 1958 年 6 月 独立董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熊建益 男 1970 年 6 月 独立董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赵伟江 男 1964 年 10 月 监事注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王育兵 男 1969 年 2 月 监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龚尚钟 男 1973 年 7 月 监事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程景东 男 1970 年 1 月 副总裁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盛建龙 男 1971 年 6 月 财务总监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吴思铭 男 1977 年 2 月 副总裁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张 晖 男 1969 年 7 月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2023 年 10 月 2025 年 9 月 楼小平 男 1968 年 10 月 副总裁 2024 年 2 月 2025 年 9 月 许向军 男 1973 年 9 月 合规总监 2022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胡南生 男 1973 年 4 月 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11 月 2025 年 9 月 总裁助理 黄玉锋 男 1972 年 4 月 首席信息官 2023 年 1 月 2025 年 9 月 邓宏光 男 1971 年 7 月 董事会秘书 2023 年 10 月 2025 年 9 月 注:2024 年 12 月 4 日,浙商证券发布《关于监事会主席退休离任的公告》。赵伟江先生因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商证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会主席的补选工作,在此之前,赵伟江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4、收购人最近两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况,也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5、收购人的诚信情况 根据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并通过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信息公开公示系统的检索,收购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浙商证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规定。 6、收购人投资者适当性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已开立股转交易账户且为股转一类合格投资者,符合《投资者管理办法》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7、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收购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两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两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因此,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 8、收购人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浙商证券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2121号、中汇会审[2024]34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第5号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收购人应当披露其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明是否经审计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其中,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注明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会计师应当说明公司前2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最近1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如果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不足1年或者是专为本次公众公司收购而设立的,则应当比照前述规定披露其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公司的财务资料。 收购人是上市公司或者公众公司的,可以免于披露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但应当说明刊登其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及时间。” 收购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浙商证券”,股票代码为“601878”,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免于披露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最近两年的财务信息详见其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刊登的网站地址及时间情况如下: 内容 刊登网站 刊登时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3 年年度报告 (www.sse.com.cn)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年度报告 (www.sse.com.cn) 本财务顾问对收购人收购履行能力的分析请见本报告“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之“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之“(三)对收购人是否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的核查”。 9、收购人与公众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浙商证券在本次收购前未持有公众公司的股份。在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浙商证券与公众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收购人符合《投资者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受让公众公司股票的资格;收购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及《诚信监督管理指引》规定的禁止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 (三)对收购人是否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的核查 收购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其收购国都证券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同时,本次收购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国都证券资源获得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以证券支付本次收购款项,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在交易款项之外作出其他补偿安排的情形。收购人具有履行相关收购义务的能力。 经核查收购人与转让方重庆信托、天津重信、重庆嘉鸿、深圳远为、深圳中峻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价格为2.673元/股,收购股数为1,116,177,154股,收购价款合计298,354.15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 经核查收购人与转让方国华投资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一)》,收购人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华投资持有的国都证券448,516,574股股份,收购价款为100,944.13万元。 经核查收购人与转让方同方创投、嘉融投资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二)》《产权交易合同(三)》,收购人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方创投、嘉融投资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346,986,620股、85,362,777股股份,收购价款分别为91,083.99万元、22,407.73万元,收购价款合计113,491.72万元。 前述收购国都证券1,997,043,125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