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6898 证券简称:龙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安丛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00,5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列席会议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11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现提名安丛举、范财秀、安维、蒋全强、张美兰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所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4,400,5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11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刘继芬、温晓春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选出新任监事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所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份公司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4,400,5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安丛举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范财秀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蒋全强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安维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张美兰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刘继芬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温晓春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