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57 证券简称:云朵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比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外合资设立控股公司比翼飞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结果为准),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51%股权;智慧翱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9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49%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上所述,本次对外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0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比翼飞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要当地工商部门审批通过。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智慧翱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天华街 9 号院 15 号楼 6 层 602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华街 9 号院 15 号楼 6 层 602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修迪 控股股东:修迪 实际控制人:修迪 关联关系: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比翼飞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穆峪南街 1 号镇政府办公楼 401 室-2944 (集群注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工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浙江比翼智慧 现金 5,100,000 51% 5,1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翱翔(北 京)科技有限 现金 4,900,000 49% 4,900,000 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比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外合资设立控股公司比翼飞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结果为准),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51%股权;智慧翱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9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49%股权。按双方约定五年内分期进行实缴到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环节,旨在立足于航空营地、航空技术、 施软硬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赛事、营地、训练、培训等的全方位场景化解决方案服务,致力于打造高品质航空领域产品,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航空服务保障。同时以专业团队、先进理念为支撑,整合航空科技资源,强化市场拓展和品牌影响力,实现合作共赢,并将进一步拓展和强化区域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快速落地与本地化服务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但若拟合资设立的控股公司经营不善,仍可能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与经营风险。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和管理规范,加强风险防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顺利,将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加速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