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6979 证券简称:惠民水务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收到董事王志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收到总经理王志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收到副总经理苗英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王志强、苗英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补选新任董事和总经理。在新任董事就任前,王志强先生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在新任总经理就任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司伟先生主持经营管理层日常工作。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王志强、苗英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强、苗英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王志强、苗英剑先生的《辞职报告》。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