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9326 证券简称:科玛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志青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高信一路 11 号的一宗不动产(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8208733 号)为抵押,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授信期为三年。 本次拟申请贷款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三年,贷款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关联方谭广诺、何志青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担保事项已于年初预计,详见公告《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同时公司以其应收账款及知识产权出质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抵押物及质押物实际状况、价值、 具体贷款金额、时间及利率以正式签订的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为准。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 7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情况,年初已审议,本议案仅审议贷款及抵押、质押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