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758 证券简称:四联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作出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将所持的陕西四联新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新源)34%的股权以6.4 万元转让给陕西恒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四联新源的股权;公司将所持的西安四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清洁)10%的股权以 3.609 万元转让给周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四联清洁5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 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3047 号),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 363,526,803.38 元,期末净资产 140,795,241.52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四联新源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 136,399.09 元,净资产 -1,790,676.11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比例、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4%、 -1.27%;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四联清洁经评估的总资产为 360,900 元, 净资产 360,9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比例、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0%、0.26%。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出售同一资产账面值为 497,299.09 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4%、1.53%,未达到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转让陕西四联新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拟转让西安四 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陕西恒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 15 号明德盛荟 808 室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 15 号明德盛荟 808 室 注册资本:6,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人工智 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 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祁笑 控股股东:祁笑 实际控制人:祁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周亮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路 25 号枫叶别墅区 112 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陕西四联新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4%股权、西安四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陕西四联新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公司持有四联新源 34%股权,陕西恒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联新源33%股权,陕西亿鑫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联新源 33%股并明确放弃本次交易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西安四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节能技术推广、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公司持有四联清洁 60 %股权,周亮持有四联清洁 20%股权,马子力持有四联清洁 20%股权并明确放弃本次交易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四联新源总资产 136,399.09 元,净资产 -1,790,676.11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39,253.19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评估。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四联清洁总资产 360,900 元,净资产 360,900 元, 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4,740 元。以上财务数据经陕西中正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出具了陕中正华评报字(2024)第 1064 号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定价依据 关于四联新源股权交易价格,以其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 关于四联清洁股权交易价格,依据陕中正华评报字(2024)第 1064 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经双方一致同意。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系由双方依照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所持有陕西四联新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新源)34%的股权以 6.4 万元转让给陕西恒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四联新源的股权;公司将所持的西安四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清洁 50%的股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无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公司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陕中正华评报字(2024)第 1064 号资产评估报告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