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2471 证券简称:林海生态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严守兰女士因病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不幸逝世。过户前严守兰持 有公司 46,671,5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6%。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合元公证字第 4833 号《公证书》。被继承人严守兰持有公司 46,671,593 股,属于被继承人严守兰个人财产,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马志春、长女严梅、次女马丽继承(其中:马志春继承 9,334,319 股,严梅继承 18,668,637股,马丽继承 18,668,637 股)。 目前,以上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已完成。 二、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后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过户前 过户后 股数(股) 占股份比例(%) 股数(股) 占股份比例(%) 严守兰 46,671,593 70.16 0 0 马志春 0 0 9,334,319 14.03 严梅 5,400,000 8.12 24,068,637 36.18 马丽 5,050,499 7.59 23,719,136 35.65 非交易过户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公告编号:2024-050 1 严梅 24,068,637 36.18 2 马丽 23,719,136 35.65 3 马志春 9,334,319 14.03 本次非交易过户后,严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合元公证字第 4833 号《公证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