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生态:关于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2月0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2471        证券简称:林海生态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严守兰女士因病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不幸逝世。过户前严守兰持
有公司 46,671,5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6%。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合元公证字第 4833 号《公证书》。被继承人严守兰持有公司 46,671,593 股,属于被继承人严守兰个人财产,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马志春、长女严梅、次女马丽继承(其中:马志春继承 9,334,319 股,严梅继承 18,668,637股,马丽继承 18,668,637 股)。

  目前,以上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已完成。

  二、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后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过户前                          过户后

              股数(股)    占股份比例(%)    股数(股)    占股份比例(%)

  严守兰        46,671,593            70.16                0              0

  马志春                0                0        9,334,319          14.03

  严梅          5,400,000              8.12      24,068,637          36.18

  马丽          5,050,499              7.59      23,719,136          35.65

  非交易过户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公告编号:2024-050

 1              严梅                24,068,637                    36.18

 2              马丽                23,719,136                    35.65

 3              马志春              9,334,319                    14.03

本次非交易过户后,严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合元公证字第 4833 号《公证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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