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ST 明德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被法院移送破产审查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4)浙 06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王海滨等 29 名员 工债权人以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公司”“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法院查明,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6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48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大朝,住所地浙江省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整机装联设备(含有引线电子元器件装联设备、表面贴装(SMT)设备)、超小型片式元件生 公告编号:2024-050 产设备、照明灯具、专业音响设备、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声器件及零件、连接器与线缆组件、新型片式元件、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子测量仪器;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本公司研发、制造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对王海滨等 29 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无异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破产适格主体。现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事实清楚,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该公司亦对此无异议,故依法应当裁定受理王海滨等 29 人对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王海滨等 29 人对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50 (一)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审查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法院已受理王海滨等 29 名员工对公司的破产清 算申请,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2024)浙 06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