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 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限公司 黄恒标 实际控制人之一 时任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 罗建峰 实际控制人之一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郭少琴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林洁 董监高 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4-054 练红英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建设不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建设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恒标、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罗建峰、时任总经理郭少琴、财务总监林洁、 董事会秘书练红英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5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