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十八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1. 关于提名一位非执行董事并建议其进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姚嘉雯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形,本人同意将《关于提名一位非执行董事并建议其进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世林、刁扬、蔡洌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