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5773 证券简称:纵横科技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32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773 纵横科技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邓发、黄海悦、于爱玲、王涛、王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经提名董事中邓发、王涛、王琦为连选连任,黄海悦、于爱玲为新任董事。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经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二)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孙永刚、张俊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经提名监事均为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经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公告编号:2024-03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三)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将要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及总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超过 8 年”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参加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非自然人股东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32 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非自然人股东印章的营业执照进行登记; 4、非自然人股东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的营业执照进行登记; 5、除身份证原件外,上述文件均应提交公司存档。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盖述虎,联系电话:0535-5528613,电子邮箱:zongheng@dongfang-china.com,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 45 号。(二)会议费用:股东/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