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旭光: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12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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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9762        证券简称:浙江旭光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洪氏开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期限 36 个月。该项贷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担保期限 36 个月。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洪氏开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4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16 日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东南工业二区 B4 厂房第四层

  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东南工业二区 B4 厂房第四层

  注册资本:1,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洪旭光

  控股股东: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洪旭光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38,200,188.4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89,621,963.56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7,456,769.17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4.6%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92.54%

  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186,043,355.17 元

  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1,869,998.71 元

  2023 年 1-12 月净利润:1,466,958.38 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洪氏开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期限三十六个月。该项贷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担保期限三十六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上述担保有利于补充子公司的运营资金,是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的发展。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有利于补充子公司的运营资金,是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子公司债务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能有效改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子公司的运营资金,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500        5.48%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0            0%
保余额


                                                                          公告编号:2024-024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500        5.48%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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