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046 证券简称:酥儿胡同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酥儿胡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旭昇 设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顺焦路木林段 住所 83 号 3 层 30217 室 邮编 101314 所属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主要业务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 议及展览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包 装专用设备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 干果销售;包装服务;食品、酒、饮 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国内贸易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D0YCEE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刘旭昇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刘旭昇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否 对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北京酥儿胡同壹号食品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酥儿胡同贰号食品中心(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其他应披露的事项:刘旭昇持有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0%的股权、持有北京酥儿胡同壹号食品中心(有限合伙)60%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北京酥儿胡同贰号食品中心(有限合伙)60%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酥儿胡同壹号食品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酥儿胡同贰号食品中心(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名称 武汉酥儿胡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 2024 年/12 月/10 日 动时间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权益变动前)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195,750 股,占 1,195,750 比 21.74%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21.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5,750 股,占比 21.74% (权益变动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直接持股 179,250 股,占比 3.26%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权益变动后)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195,750 股,占 1,375,000 比 21.74%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2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5,000 股,占比 25.00%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权益(拟)变动方式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可多选) □其他 2024 年 12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增持挂牌公司 179,250 股,直接拥有权益比例从 0% 变为 3.26%,合并一致行动人计算持有的权益比例从 21.74%变为 25.0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转让方徐兰芳、杨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实施的交易,属于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收 购挂牌公司控制权的一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以及 2024 年 12 月 0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取消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暨拟发生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等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双方约定进行交易。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01 月 10 日,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徐兰芳、杨斌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股份的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壹佰零伍元整(RMB742,105.00),每股价格 0.26 元。 其他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以 及 2024 年 12 月 0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取消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暨拟发生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等相关公告。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相关交易记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酥儿胡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