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3463 证券简称:北直通航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河北北直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关于给予杨毅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27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杨毅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股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违规;股票异常交易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8 月,北直通航董事、总经理杨毅通过大宗交易将 159.40 万股北直 通航股票转让给姚新征,双方口头约定由姚新征代杨毅持有相关股票。2022 年 9月,北直通航进行权益分派,姚新征代杨毅持有的北直通航股票变为 318.80 万 股。2023 年 4 月至 5 月,姚新征根据杨毅授意,卖出北直通航股票 318.52 万股; 期间,杨毅通过姚新征在二级市场交易北直通航股票,导致北直通航触发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公告编号:2024-053 2023 年 4 月,杨毅通过大宗交易将 250.25 万股北直通航股票转让给王清, 双方口头约定由王清代杨毅持有相关股票。2023 年 5 月,王清根据杨毅授意,卖出北直通航股票 164.00 万股。 2024 年 10 月 24 日,北直通航披露《关于股东股份代持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对上述股份代持情况进行披露。截至目前,姚新征仍代杨毅持有 0.28 万股北直通航股票,王清仍代杨毅持有 86.25 万股北直通航股票,上述股份代持事项尚未整改完毕。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北直通航董事、总经理杨毅知悉并参与了股份代持行为,但未配合北直通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通过姚新征交易北直通航股票过程中,导致北直通航股票触发异常交易波动情形,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杨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将高度重视此次纪律处分决定,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4-053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切实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尽快解除股份代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杨毅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274 号) 河北北直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