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股份: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后)

2024年12月1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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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952    证券简称:华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 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授信单位  担保  业务类型  借款      合同签订

        方    (万元)            方式              时间

                                          一般短期

                                          流动资金

                                          贷款、电

      天津华            交通银行  连 带  子银行承

1    图汽车  3,450.00  股份有限  责 任  兑汇票、  待定  《保证合同》(合同
      物流有            公司天津  保 证  国内信用        编号:X100B24008)
      限公司            市分行    担保  证、出口

                                          押汇、出

                                          口发票融

                                          资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增加担保 2.6 亿
 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 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预计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预计担保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华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2 日

  住所:天津市保税区海滨九路 66 号 404 室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 南区 1-1-916(天津创博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 210 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

  法定代表人:史运昇

  控股股东: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无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等级:A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193,991,962.76 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175,852,847.02 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18,139,115.74 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90.65%

  2024 年 7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2.10%

  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126,128,970.82 元

  2024 年 1-6 月利润总额:27,558.54 元

  2024 年 1-6 月净利润:20,668.90 元

  审计情况: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X100B24008)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债务人:天津华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期间
 签订的全部主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万整

    保证期间:

    2.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 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 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 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天津华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尤以二手车出口为主。 据国家对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鼓励政策,公司决定加大该业务规模,但现有现金 不足以支撑,因此需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增加授信额度。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由于授信用于公司的经营,增加的现金将为公司带来效益。所以本次担 保,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 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0,950.00        99.2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

                                            10,390.85        49.20%
 担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

                                            20,950.00        99.20%
 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目录

    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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