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寰创:收到关于对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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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3768        证券简称:上海寰创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对上海寰

    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17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有限公司

 上海璞丰投资管理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于松来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李贤平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
                                                      总经理

        李大芃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
                                                      总经理

        黄胜华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董事、董

                                                                          公告编号:2024-044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自 2014 年 10 月起,上海璞丰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丰投
 资”)、于松来、李大芃、李贤平、黄胜华由第三方代为持有上海寰创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510,304 股,构成股份代持违规,上海寰创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挂牌,挂牌时未披露上述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股份代持已解
 除。此外,上述主体还存在员工持股平台份额代持情形。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 众公司办法》)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及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
 牌规则》第六条及第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
 第四条、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璞丰投资参与股份代持,且未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业
 务规则》第 1.4 条及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以及《公司治理规则》
 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于松来、李大芃、李贤平、黄胜华未能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及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
 以及《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 公司对公司、璞丰投资、于松来、李大芃、李贤平、黄胜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公告编号:2024-044

 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 体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17 号)

                                        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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