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630 证券简称:新片场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片场 6 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信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尹兴良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列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桥支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壹仟万元人民币, 公告编号:2024-037 期限叁年,提款期贰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壹年;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以公司名下专利两项(1)专利名称:一种缩放音视频数据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专利号:ZL202110659847.0;(2)专利名称:一种浏览器端播放视频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专利号:ZL202111494875.8;质押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片场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良先生为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修订)》,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尹兴良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场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贷款向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片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期限 24 个月的综合授信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向该公司出具《保证反担保合同》,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良先生就上述委托担保事项, 公告编号:2024-037 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的形式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场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修订)》,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尹兴良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