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389 证券简称:中星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6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9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47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7,578.08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69.24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391.31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4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C26 制造业 K70 房地产业 I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C39 制造业 C34 制造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52.11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17.03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2023 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500 万元,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挂牌公司 1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狄海英,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公司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质控复核人:胡晓超,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上市公 司审计,2015 年 10 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新三板公司年报。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1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 万元。 审计收费金额以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结合实际 情况以及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