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5567 证券简称:泰维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 5760 号 B 座 13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希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专项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 公告编号:2024-040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其中 1220 万元融资用于“泰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899.92 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1280 万元融资用于“泰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998.74 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上述融资以项目收费权质押和项目设备抵押,融资期限 180 个月,有关融资及担保业务的详细事项以具体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申请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40 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