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21-67649079; 电子邮箱: webmaster@launchdesign.com.cn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 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对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处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主办券商及全国股转公司。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信息披露规则》 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应按以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未定义的用语的含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挂牌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业务规则确定。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和修订。 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