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精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1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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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4233        证券简称:华茂精密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233          华茂精密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已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有合理理由无法出席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

                                                                          公告编号:2024-03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登记手续,只接受现场办理,不受理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邵凤玲 0758-3601036
(二)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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