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 4 号楼 6 层 公司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晓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 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4,829,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公告编号:2024-025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与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工作效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银行综合授信的有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4,829,02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4,829,02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海鑫科金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 公告编号:2024-025 机构。信永中和工作认真尽职,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60 万元,聘期一年。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4,829,02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玫、陈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