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直接持有 98%股份。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否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系原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之一、一致行动人之一杨红艳女士去世后对其股份继承、遗产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导致的相关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带来影响;公司原有各业务的实际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各业务模块正常运行,业务内容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4-035 的《收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4-036 的《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三)限售情况 本次继承股份涉及的限售情形,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限售手续,以中国结算办理后最终数据为准。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涉及到应当披露的信息均已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阜阳市惠颍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阜惠公证字第 4914 号《公证书》 3、《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