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诺达: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4年12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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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430239      证券简称:信诺达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结合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更有效的整合内外部资源,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良春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

                                                                          公告编号:2024-039

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满足回购条件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孰高者为准,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2、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需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

                                                                          公告编号:2024-039

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日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良春


                                                                          公告编号:2024-039

  联系电话:010-84226096

  邮箱:chenlu@sinodynetes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9 号永泰绿色生态园 B-2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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