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56 证券简称:中航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56 中航新材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9 号院 A 区 2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0,277,984.04 元,盈余公积金 16,177,797.46 元。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2,603,194.76 元,盈余公积金 16,177,797.4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 16,177,797.46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本次弥补亏损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 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425,397.30 元。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公司或已公开披露的全资子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捌仟万元人民币(8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担保。公司为已公开披露的全资 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捌仟万元人民币(8000 万元)。 上述拟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及公司为已公开披露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及担保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币种等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 全权处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以往的合作中,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计,且其对公司业务的熟悉、掌握程度更有利于信息披露业务的开展。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全面 审计服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9 号院 A 区 2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9 号院 A 区 2 号楼 4 层 邮编:100094 ,联系人:马玉珍,电话:010-62498103,传真:010-62498103。(二)会议费用:参加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