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股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年12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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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于锡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76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8.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56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1.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牛元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5.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初佃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武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4-020

  提名姜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戚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初佃辉,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95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戚辰,男,198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新加坡爱普科斯公司工程师;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威
海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助理;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威海东生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历任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综合部副经理、综合部经理。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颖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公司管理层将一如既往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进一步完

                                                                                  公告编号:2024-020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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