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太安:出售资产的公告

2024年12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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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3984        证券简称:民太安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真检测”)100%股权。

  崇真检测主要作为司法鉴定机构设立主体单位,已取得行政许可在佛山市设立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从事相关司法鉴定业务的经营。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784650.8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人民币-911833.53 元。

  本次公司拟以 155 万元的交易金额转让给自然人温强伟。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基于交易双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等因素的协商结果。交易过程公平透明,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 0 票 ;回避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温强伟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金瑞一路 1 号金河水岸 2D 栋 905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3453107410,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蔡飞,住
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季华一路 28 号智慧新城 T15 座 702 房(自编之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资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价格鉴证评估;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债务的处置已在《关于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约定。
(四)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公司出售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崇真检测主要作为司法鉴定机构设立主体单位,已取得行政许可在佛山市设立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从事相关司法鉴定业务的经营。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784650.8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人民币-911833.53 元。
(二)定价依据

  根据子公司实际情况,结合 2024 年 10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据,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基于交易双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等因素的协商
结果。交易过程公平透明,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公司)同意将其持有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100】%的份额转让给乙方(温强伟),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5 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整),乙方(温强伟)同意按此价格收购上述份额。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次出售转让款、债权债务处置约定等,以双方签署的《关于佛山市崇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为准。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出售资产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交易风险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转让子公司,公司可以获得现金流,用于投资其他项目,将资源集中于更具成长潜力和规模效应的业务领域,增强财务灵活性,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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