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50号 主办券商 长江承销保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24年12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雷红红 张 钧 王瑞智 __________ __________ 汪望勤 肖建军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郭海芹 吴 磊 张建伟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雷红红 张 钧 王瑞智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汪望勤 肖建军 李小丽 __________ 张玉彬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目录 声明......2 目录......3 释义......4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2 四、 特殊投资条款...... 12 五、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 17 六、 有关声明...... 19 七、 备查文件...... 2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佛光发电、发行人 指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行 指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认购对象/认购人 指 参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拟认购本次发行 股票的投资者 董事会 指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认购对象/认购人 指 参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拟认购本次发行 股票的投资者 长江承销保荐、主办券商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佛光发电 证券代码 874150 主办券商 长江承销保荐 所属层次 基础层 挂牌公司行业分类 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 机制造(C38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C3811)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源装备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 主营业务 包括多个系列型号的发电机组、方舱电站、 拖车电站、特种电源车和铝-空电站等,同时 公司还从事特种车辆及特种方舱的设计、加 工制造业务。 发行前总股本(股) 105,400,000 实际发行数量(股) 2,000,000 发行后总股本(股) 107,400,000 发行价格(元) 10 募集资金(元) 20,000,000 募集现金(元) 20,000,000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 200 人 否 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 全部现金认购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否 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是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否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 元,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二)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因此,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议案明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议案明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2名,均为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型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股) 1 雷红红 在册 自然 控股 1,500,000 15,000,000 现金 股东 人投 股东、 资者 实际 控制 人及 其一 致行 动人 2 郑州天健 新增 非自 私募 500,000 5,000,000 现金 人才创业 投资 然人 基金 投资基金 者 投资 管理 合伙企业 者 人或 (有限合 私募 伙) 基金 合计 - - 2,000,000 20,000,000 - 1、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代持情形,本次定向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发行对象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发行对象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代他人认购公司股份的情形。 3、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