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1471 证券简称:天伟生物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天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25,996,851.86 元,不存 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70,800.106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800,0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6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2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6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 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54 元。 公告编号:2024-024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2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北环路 295 号 联系人:陈湘舟 电话:0575-87421723 传真:0575-87040068 六、 备查文件 《浙江天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天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