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8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3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949.97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998.46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07.6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K-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F-51 批发和零售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A-01 农、林、牧、渔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73.0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105.8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653.4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溢 拥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12 年,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个,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7 年,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个。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阳春竹 拥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14 年,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负责签署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多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6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6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去年审计工作量,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收到财政 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253 号),被暂停经营业务 12 个月的行政处罚。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 沟通,其已明确知悉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原聘任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