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瑞通: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年12月1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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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持股 11,590,600 股,占比 57.953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权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益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7,409,000 股,占
                18,999,600                比 37.0450%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999,600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94.9980%

                                            94.9980%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姚晓辉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 11,590,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7.9530%。本次交易前,姚晓辉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黄埔文化持有公司 7,40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450%。本次交易后,姚晓辉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 11,59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530%;黄埔文化持有公司 7,409,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7.0450%;姚晓辉和黄埔文化合计持有公司
                    18,99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980%,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姚晓辉先生。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增持,交易双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自愿交易。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晓辉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徽省望淼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姚晓辉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姚晓辉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省望淼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590,600 股,本次交易后,姚晓辉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59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530%;股东黄埔文化(姚晓辉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4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450%;姚晓辉和黄埔文化合计持有公司 18,99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98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姚晓辉先生。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二)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一致行动
                              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
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 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符合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
                              监督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否                无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姚晓辉与安徽省望淼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晓辉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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