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04 证券简称:百事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 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 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8 制造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J69 金融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A04 农、林、牧、渔业 E48.49 建筑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黑 龙 江 省 公准肉食品 人民币约 15 个机构 2023 年 1 哈 尔 滨 市 股份有限公 300 万元 及个人,要 0 月 8 日 中 级 人 民 司证券虚假 求 中 审 亚 一审开庭 法院 陈述纠纷 太 会 计 师 一次,后 事务所(特 续进入系 殊 普 通 合 统性风险 伙)承担连 评 估 阶 带责任 段,至今, 未收到二 次开庭的 通知或公 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序 行政监 行政监管措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施日期 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深圳监 1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管局 2021-11-16 决定书〔2021〕119 号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 序 行政监 行政监管措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施日期 机关 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上海监 2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 管局 2021-12-3 决定书[2021]224 号 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全国股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转公司 2021 年 12 3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 会计监 月 27 日 号 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管部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 4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 北京监 2022 年 1 决定书[2022]14 号 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 管局 月 20 日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四川监 2022 年 3 5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 管局 月 7 日 决定书[2022]7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6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黑龙江 2022 年 8 定书[2022]1 号 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 监管局 月 22 日 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北京监 2023 年 1 7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管局 月 3 日 决定书[2023]1 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 北京监 2023 年 1 8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 3 日 决定书[2023]4 号 序 行政监 行政监管措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施日期 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警示 北京监 2023 年 1 9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 3 日 决定书[2023]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 北京监 2023 年 1 10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 3 日 决定书[202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李欢恒采取出具警 北京监 2023 年 1 11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示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 3 日 决定书[2023]6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12 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陕西监 2023 年 11 决定书[2023]46 号 孙有航、汪亚龙采取出具 管局 月 21 日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北京监管局 王岳秋、陈吉先采取出具 北京监 2024 年 2 13 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 管局 月 7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定 [2024]32 号 关于对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