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6237 证券简称:长虹民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度,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租房屋。公司承租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库房和住房、办公室等。预计交易总金额为 316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公 司关联方发生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赵其林、朱学文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 注册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 注册资本:461,624.4222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3 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柳江 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33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地址: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柳江 控股股东:绵阳市国资委 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长虹 23.22%的股权,是四川长虹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绵阳市国资委持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的股权,是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性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其定价按市场化原则(按非关联企业定价模式)独立定价,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告编号:2024-033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合理、自愿原则。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无。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景,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