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等各类技术服务。另一方面,互联网经营者提供的网络服务更加个性化、定制化以及专业化,以满足用户上网、电子商务、5G 等应用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服务,市场中也逐步涌现出部分优质 IDC 企业,不断延伸其服务内涵,技术实力得以不断提升。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IDC 企业逐渐放弃价格战,不断加强服务创新,将竞争战略放在打造技术优势和数据服务质量优势上,在节能减排、网络安全、冗余备份、企业解决方案的实施等方面提供独树一帜的特色服务。因此,建设研发中心有利于公司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是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要。 4、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资金总额为 56,130.37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房屋建造及装修工程 9,307.59 16.58 2 其他建筑费用 372.30 0.66 3 设备投入 46,450.48 82.75 项目总投资 56,130.37 100.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56,130.37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投入 9,679.89 万元及设备投入 46,450.48 万元。 5、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8 个月,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项目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试运行。建设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分类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怀来尚 房屋建筑及装修 云大数 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 据中心 人员招聘及培训 项 目 ( 一 试运营 期) 正式运营 6、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落地在怀来县东花园镇火烧营村的自有土地上,本项目建设面积为 27,520.14 平方米。 7、项目效益预测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经济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单位 指标值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 12.50 内部收益率(IRR)税前 % 16.21 静态回收期 税后 年 7.75 静态回收期 税前 年 6.91 达产期年均营业收入 万元 26,486.00 8、环境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云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主管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发行融资活动。 四、 其他事项 无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实际履 担保期间 是否 担保对 关联关 行担保 担保 责任 履行 象 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责任的 起始 终止 类型 类型 必要 金额 日期 日期 决策 程序 2023 2030 已事 怀来云交 是 590,000,000 590,000,000 0 年 4 年 10 质押 一般 前及 换 月 21 月 20 时履 日 日 行 总计 - 590,000,000 590,000,000 0 - - - - - 注: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30 年 10 月 20 日;质押期间为:与主债权期 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若股权质押合同要素主债权期限及主管部门登记期限与主合同主债权期限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主债权期限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 上述公司为怀来云交换质押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公司治理”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十)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公司为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之“③2023 年对怀来云交换 59,000.00 万元债务提供担保”。怀来云交换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公司情况”。 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对外担保对应的主债务合同正常履行,怀来云交换经营稳定,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该等担保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无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等制度,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该等制度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对信息披露的总则、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密措施等作出规定。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投资者沟通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和分析师会议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将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重视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披露公司利润分配信息,以便于投资者进行决策。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及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①公司现金分红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