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510 证券简称:明辉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云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176,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云峰、余萍萍、胡建云、姚秀梅、丁浩彬、郑琳、程欣欣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公示网站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176,0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纪波、王玲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公示网站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176,0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176,0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176,0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一 关于公司 2,483,309 1.73% 0 0.00% 0 0.00% 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希哲、张松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邵阳 董事 离职 2024 年 12 月 2024 年第六次临 审议通过 20 日 时股东大会 郑琳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2024 年第六次临 审议通过 20 日 时股东大会 徐孟凯 监事 离职 2024 年 12 月 2024 年第六次临 审议通过 20 日 时股东大会 邵阳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2024 年第六次临 审议通过 20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的《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