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特爱: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年12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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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1709            证券简称:瑞特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考虑,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变 更。原“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变更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
 更后,公司拟注销股份 1,580,000 股,即减少注册资本 1,580,000 元。注销后公
 司总股本 26,600,000 股变更为 25,020,000 股,即注册资本由 26,600,000 元变
 更为 25,020,000 元。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可能导致本次变更及注销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一、已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议案内容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9)、《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27)。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 超过 10 元/股,本次回购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300,000股,不超过 2,6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89%-9.77%,

                                                  公告编号:2024-024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6,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开始,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结束,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80,000 股,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13,498,611.00 元(不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手续费),累计回购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4%,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60.77%;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3.74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0.00 元/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情况

  (一)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所做决定,旨在增强公司管理策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性经营发展。
  (二) 变更事项的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原“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后,公司拟注销股份 1,580,000 股,即减
少注册资本 1,580,000 元。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26,600,000 股变更为 25,020,000
股,即注册资本由 26,600,000 元变更为 25,020,000 元。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 、必要和可行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管理、经营与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1、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已回购完毕,且公司已支付了相应股权回购价款,该部分股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相关规

                                                  公告编号:2024-024

定,公司将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期末总资产 302,376,459.56 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61.25%;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4,781,292.52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0,517,615.43 元,基本每股收益 0.78 元/股;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426,655.06 元,同比增长 36.61%。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

  3、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尚未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暨注销事项不涉及违约赔付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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